从品牌到效果(下)律所私域营销增长实践
文 | 徐立钧,跨盈指数CEO
建立律所微信私域
律所在公域中的公共赞助或广告投放的获客效果越来越低,获客成本也越来越高,所以建立律所自己的私域将成为趋势。
私域有两个重要变量,一个是内容,另一个是客户流量的沉淀。因为我们需要与客户保持更多的连接,一般来说,有三种直接连接方式,第一种是通过邮件,第二种是通过短信,第三种是通过微信连接。现在连接客户的重心越来越多地移到微信端,微信私域成为我们的主要战场。
之前提到了访问量、粉丝注册数、回访数、成功回访数以及营收等闭环标准,我们需要将这些数字转化为可衡量的指标,首先要做的就是对不同的流量、沉淀和内容进行全面的清洗。我们通常会有 5 到 6 个方向,涉及到直播、录播、微课、赞助、合办或参展一些论坛会议等。为了实现全域转发,我们需要通过全员营销来引流,即通过各自的朋友圈、微信公众号、官网、数据库以及我们的 SEO、SEM等方式,吸引流量,并将其转化为微信关注的用户。这个领域虽然看起来很简单,但会遇到许多数字化转型的问题。
另外,关于内容沉淀,我们需要确保我们可以保存大量的内容。律所通常没有具体的标准化产品,大多数都是非标品,这需要不同团队的参与。虽然不太可能对每个律师都进行细致的内容沉淀,但我们可以针对合伙人或团队进行沉淀。
搭建内容中心+微信私域,避免过度营销
律所营销中会面临过度营销的问题,即 push to the market。需要通过搭建内容链路实现集客营销,它可以通过设置工作流程的方式,像看抖音一样,慢慢地引导你到关键的入口点。现在法律和数安等领域都比较发达,我们不能随意骚扰客户,尤其是B端、低频需求的客户,所以在内容营销中,我们考虑的将注册和转化作为衡量标准。
在内容营销中,我们需要识别两种内容类型:强内容和快内容。从客户增长的角度来看,第一步要引导用户进行注册,第二步要激活用户进行更多的动作。一个口诀叫“强内容注册,快内容提频”,强内容主要是指一些深度讨论或活动类的内容,这种内容通常是干货性的,例如报告,可以通过留资的方式进行发布和转换。而快内容则是指有趣且简短的内容,类似于抖音短视频。
通过快内容的制作,我们可以引导客户进行转换,将案源从前端传递给业务合伙人或负责人。我们可以利用一些推荐系统的方式,根据客户的行为和属性进行内容推送,以满足其不同阶段的需求。在数字化角度上,我们可以利用低代码技术来实现内容的workflow,根据客户旅程对内容进行切片和推送,通过个性化的推送和切片,可以帮助我们的高级合伙人或律师团队更好地进行约访。
一些知名律所的内容中心,它们实际上就是建立了一个微网站,最多带一些功能,有黑白名单,或者有一些访问限制,或者关于内容聚合和SEO的一些功能。
关于官网或者微网站上的内容,有四类人会访问,第一类是员工,第二类是竞品和同行,第三类是候选人,第四类是客户。一般客户在购买时会访问你,购买过程的后期才会关注你。
在1.0阶段,内容以宣传类为主,一般情况下,搭建这种内容中心会包括所有的服务介绍、会议资料、活动、行业报告、深度内容等传播方式。
在2.0阶段,我们需要做两个方面的工作,即溯源和追踪。内容的浏览及下载可以进行溯源和追踪。通过一些带参数的二维码和链接,知道查看内容的注册用户来源。不仅限于微信内部,在其他媒体杂志、社交媒体、线下活动都可以。
营销类的内容都需要不断迭代。当上线一些内容后,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初级的分析,哪些内容访问最多或者注册率最高,这是完全可以通过数据来评估的,数据是最公平的。
私域中需要搭建一个完整的内容链路,内容在触达的过程当中需要形成模块化,根据不同的客户画像,推送不同的内容,并且建立一个大家可以自主扩大传播的常规化机制,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平衡和兼顾好各个参与人的利益。
案源分配
如何实现个性化的连接或智能化的个性化连接成为一个本质问题。在这个过程中,筛选出高质量的线索,确保对方是有意愿的。然而在律所中,线索筛选是最具挑战性的。收集到的线索很可能因为质量问题得不到反馈。
我们要考虑如何将线索传递给销售部门或我们的团队。这其中要考虑线索的属性和行为,才能实现个性化智能连接,使之最终连接到业务合伙人或高级合伙人的助理。
这其中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,首先,我们需要确保案源能够及时传递给业务部门,我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、线上会议等方式将案源传达给总监、总经理,或是给我的高级合伙人,如果他们无法及时接听电话或者没有兴趣,那么转化率就会降低。其次在转化率方面,我们要考虑内容的热度,以确保在最佳时机与合适的人进行对接。
但是现实中很多律所都没有做到这一点。如今竞争越来越激烈,我们面临的实际问题是如何及时地传递案源?包括如何传递、如何操作、如何反馈,以及客户的属性是什么?我们传统的方式都存在问题。我们想要提高转化率,不仅仅是想要找到新的案源入口,这只是治标的做法。我们需要思考如何解决根本问题。
版权声明:
1、为尊重原创,本站文章(尤指标注《国际公关》杂志原创文章)如需转载,请注明来源和作者!
2、凡本站标注“来源:XXX(非中国公关网)”的作品,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负责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其他媒体如需转载,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,获取授权,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站无关。
3、部分图片标注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侵权请告知,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。
4、如需向中国公关网投稿,请发送稿件至:info@cipra.org.cn

中国公关网
- 微信扫描二维码
- 订阅“微信”公众号
- 观看更多精彩内容
- 从品牌到效果(下)律所私域营销增长实践
- 从品牌到效果(上)律所营销趋势变化
- CIPRA案例征集仅剩2天
- 品牌大咖说|孙弢:全媒体背景下 商业银行须加速构建矩阵式全流程声誉管理体系
- 越秀服务公布2023年业绩中报:社区增值服务业绩亮眼,首次派发中期股息
- 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创业大赛成绩公告
- CIPRA与哈萨克斯坦公共关系协会在阿拉木图举行会谈
- 夏日出游才是正经事!可口可乐携手城市地标一起放飞,开启畅爽
- CIPRA与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退休法官联合会在阿斯塔纳举行会谈
- CIPRA代表团出席第七届国际展望大会
-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吉安召开
- CIPRA案例征集中--第十九届中国公共关系行业最佳案例大赛
- CeMeta AI小红书文案助手正式发布!
- 垂直大模型应用落地,CeMeta AI营销应用平台即将开启预约!
- 第十九届中国公共关系行业最佳案例大赛通告
- 海嘉传媒两大案例入选复旦大学教材
- 官方玩梗+整活,来瓶“82年的雪碧”不再是玩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