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品牌到效果(上)律所营销趋势变化
文 | 徐立钧 跨盈指数CEO
从品牌影响力到关注效果
在律所营销中,通常会将营销包含在品牌宣传或运营的范畴,很少单独讨论市场影响力。
当我们对律所营销的整个阶段进行观察时,我们发现很多人都会做很多内容、个人IP、进行直播等,形式层出不穷,以前在经济繁荣时期,无论做什么动作都会有好的结果,但现在经济下行,我们会开始质疑这些内容的输出是否有效,现在营销方面的投入不同以前的宣传活动,我们越来越意识到结果的重要性,会更重视投入回报率。
随着技术应用,现在的行业确实发生了一些跨界融合,大家对这些新词汇已经习以为常。过去有许多运营部门和市场部门都有裁员的情况,律所会意识到一个问题,就是是否需要KPI(关键绩效指标)?如果有指标,是否可能会更积极一些,如果没有指标,有纯粹凭借律师个人的兴趣爱好,能否长久?或者律师们觉得这是他们未来发展的方向,总是要去做的。
观念的转变是很重要的,现在许多管理层都年轻化,律所主任的子女也加入了行业,这其中有一些是海归,他们更容易接受一些新的理念。
律所营销的核心是什么?
将客户生命周期划分为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,营销的核心就是:以客户价值为导向,通过围绕客户价值来进行运营,使潜在客户成为现有客户,实现价值变现。在前期获客和客户沉淀阶段,现有市场中会通过营销运营围绕相同案源进行更多的转化,例如增购、复购等销售策略,这也是很多律所进行合并的原因,他们希望能够扩大市场规模。因此在律所中,营销的概念融入其中。我们在专业领域称之为ABM营销, Account-Based Marketing(基于大客户的营销),它将大客户作为营销活动的主体,这些大客户可以提供稳定的业务,每年提供5%至10%的利润。
传统营销理论在解释律师行业中的案源问题可能有些模糊,通常在专业服务行业中,市场部门除了品牌推广外,还负责增长业务。传统律所往往一开始更注重品牌,然后通过品牌影响力扩大增长,因为对于新兴的业务线或腰部的中型律所来说,增长是关乎生存的首要目标。
从其他企业服务行业看,销售和市场是在客户的全生命周期中协同发展的。如果将客户的成单过程类比为100米接力比赛,如果市场先跑50米,销售就再跑50米;市场跑了80米,那销售再20米。在这个过程中,企业希望业务线能够缩短销售周期,尽快接触到那些"ready to buy"的潜在客户,这是最理想的情况。
但是在律所营销中,销售不是以大量推销为主,而需要更具咨询性质,这才有助于更快达成交易,提高成交率。所以我们在讨论案源时是跨越了市场运营和销售的概念,把市场运营中的线索和销售商机,统称为案源,这就打破了传统B2B营销中的一些思维定势。
营销其实就是为了实现增长。营销就是一种宣传方式,宣传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直接将产品推销给目标客户,另一种是通过内容让目标客户能够自己找到我们。比如在抖音,你不会有被推销的感觉,现在有很多老师会讲一些话术策略,与潜在客户之间建立更多的信任,让这些因素逐渐融入我们的整个流程。
如何评估律所营销的效果?
我们可以从结果倒推梳理整个律所营销的流程:最终的结果肯定是成单,成单之前是招标,再之前是成功约访、再是成为联系人,再前面就是粉丝、阅读量、浏览量。我们有各种活动形式,包括直播、录播、微课,线下自办或合办等等,对于活动效果的计算,我们首先需要界定活动的范围,如果客单低,可以立即成单,那么可以直接统计收入,但对于有些高客单的非标准化的服务而言,数据样本可能太少了,而且评估和销售周期可能需要跨越几个月甚至一年,就很难测算和统计最后收入,所以像注册数、出席率、约访数,这些就是相对容易衡量的指标。
评估效果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结果,而是要看待整个过程,从潜在线索再到商机转化成功,我们需要积累自有闭环数据,同时也要基于梯度的数据回路寻找转化成功的归因。
设立公共案源
这个市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案源应该由谁负责?如果将案源解释为现有客户,那当然是由合伙人负责,如果将其视为潜在准备关单的客户,那么业务客户部门负责。如果认为尚未达到潜在线索的程度,那可能是市场运营部门的责任。因此,解读案源的定义与其他行业营销运营逻辑是相似的,这之间存在模糊的界限。
从业务团队的角度来看,销售主要有两种类型:一种是自主拓客,完全靠自己拓展客户并带有自身资源;另一种是被动接收(靠“喂投”),在市场和运营部门不断提供线索的基础上再做转化,使线索变成商机和成单。对应的,老一辈的律师通常都有自己的资源和客户,但是对于青年律师来说,可能就需要案源上的提供和帮助。
所以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,在规模化和发展方面,我们要如何发挥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?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与最终的开源节流和收益挂钩,前面我提到要建立一套流程或逻辑,就是我怎么帮你培育客户,或者说能够提供多少回访、成功的注册,通过这些数据我可以证明我在市场前端的价值。如果从一个综合性律所转向一个规模更大的律所,设立一个公共案源部门,然后根据之前的线索提升业绩,那你至少有一个很好的数据衡量和追踪的机制,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。
在这个过程中,一开始很多人其实对此很反感,总会有一些逆反情绪。为什么我要被定量化?为什么现在需要这个KPI?我认为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,但回报激励也应该是同步的。我们可以看到其他行业进行KPI拆分,例如,我需要带多少线索或多少业务量,我预算多少?我将这些任务分配给供应商,例如协会、媒体和合作伙伴,包括渠道和资源方,让他们承担KPI的责任。
一些律所正在搭建相关的激励机制,比如某个案源就是通过某条内容吸引过来的,那么生产了这个内容的律师可以拿到一些分成。另外一种模式是,做公共案源部门,当大家都积极转发生产的内容、增加公共案源的来源渠道,这样就可以使得我们共享的公共案源池变大,大家都可以受益。所以总结一下就是大家要一起把蛋糕做大,再把蛋糕分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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